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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4个)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

  • 强迫劳动罪

    强迫劳动罪概念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本罪名为“强迫职工劳动罪”。如今,刑法修正案八已出台,将本罪称为“强迫劳动罪”。  强迫劳动罪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客体要件 

  • 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概念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诬告陷害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概念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建立婚姻家庭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目的,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予以收买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权和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际上是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买回,将人作为商品购买,就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权

  • 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概念  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0条),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妇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

  • 强制猥亵、侮辱罪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这就是强制猥亵、侮辱罪,关于强制猥亵、侮辱罪相关问题,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强制猥亵、侮辱罪概念  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罪构成要件  

  •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这就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关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相关问题,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概念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不满16周岁的人不是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

  • 过失致人重伤罪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这就是过失致人重伤罪,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相关问题,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过失致人重伤罪概念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  过失致人重伤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

  •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概念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人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

  • 故意杀人罪

    一、故意杀人罪的定义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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